根据2025年2月28日《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关于公开招聘辅导员的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学校/专业 |
学历/学位 |
辅导员岗位2 |
刘旭辉 |
男 |
1999.03 |
扬州大学 /戏剧与影视学 |
研究生/硕士 |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23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院纪检监察室、人事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5-82978024(纪检监察室)、0575-82978049(人事部)
通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58号
邮政编码:312369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