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智能建造专业于202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置(教高函〔2025〕3号),2025年9月开始招生。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 号)相关要求,学院组织开展新增智能建造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自主审核工作。经专家评审、学院学位评定委员审议并表决,同意新增智能建造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到11月2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提出。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联系电话:82978030,82978032;电子邮箱:jwb85857032@163.com。
附件1.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pdf
附件2.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pdf
教务部(招生工作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