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会议邀请浙江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学院党玺副教授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依法治校实践》的专题报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全体中层正职干部参加会议。学院党委书记陈德虎主持会议。

党玺在报告中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从高校治理的现代化、高校治理的法治化以及高校治理的实践路径三个方面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治校的理论高度,系统阐述了依法治校的现实挑战、依法治校的制度建设、依法治校与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校与高校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和要求,为学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它深刻总结了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集中展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新时代中国实践的光辉成果。高校不仅要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走在前面,更要在宣传贯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把博大精深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内化、具化与转化为厉行依法治校的强大动力,奋力推进法治高校建设。
会上,陈德虎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治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制度遵循。第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依法治校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治校的全过程。第二,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委要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关键少数”必须扣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树立底线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第三,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学生管理中的重点问题,着力提升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实现高效、规范的管理目标。
